114會考社會 第25題 詳解
勞資舉證・權力平衡 · 單選 · 題目出處:114 年國中教育會考 社會科(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)
題目
下列是某地方政府勞工局處理一件勞資糾紛的部分過程:
勞工局:「根據貴公司的員工出勤紀錄,員工確實常加班工作,依法雇主應給付加班費。」
雇主:「可是我又沒強迫員工留下來加班,有時候他們留在公司也不一定是為了工作,只是下班後不想那麼早離開而已。」
勞工局:「依照《勞動事件法》規定,出勤紀錄內記載的勞工出勤時間,都預設勞工是經雇主同意而加班工作。若雇主認為員工並非加班工作而留在公司,則須由雇主提出證明。」
根據上述《勞動事件法》的規定判斷,下列何者最可能是當初立法時考量的理由?
(A) 消除職場上出現的性別歧視行為
(B) 確保勞工可維持基本的生活水準
(C) 禁止超時工作以保障童工的身心健康
(D) 平衡勞資雙方之間權力不對等的關係
勞工局:「根據貴公司的員工出勤紀錄,員工確實常加班工作,依法雇主應給付加班費。」
雇主:「可是我又沒強迫員工留下來加班,有時候他們留在公司也不一定是為了工作,只是下班後不想那麼早離開而已。」
勞工局:「依照《勞動事件法》規定,出勤紀錄內記載的勞工出勤時間,都預設勞工是經雇主同意而加班工作。若雇主認為員工並非加班工作而留在公司,則須由雇主提出證明。」
根據上述《勞動事件法》的規定判斷,下列何者最可能是當初立法時考量的理由?
(A) 消除職場上出現的性別歧視行為
(B) 確保勞工可維持基本的生活水準
(C) 禁止超時工作以保障童工的身心健康
(D) 平衡勞資雙方之間權力不對等的關係
荒野試煉・已走 0/54
選一個答案
圖圖兔・城市總嚮導
導師只出診給居民・每題
1 枚
答案(D) 平衡勞資雙方之間權力不對等的關係看逐步解析 ↓
逐步解析
-
1
先看爭點在哪
雇主和勞工吵的是「員工留在公司到底算不算加班」。有意思的是,法律的處理方式不是直接認定誰對,而是規定:出勤紀錄上記載的時間先推定為經雇主同意的加班,雇主如果不同意,要自己拿出證明。所以這題真正在考的是——法律為什麼把舉證的責任放在雇主身上?這屬於勞動權益的保障。 -
2
誰手上有證據
想想勞資雙方的實際處境:出勤紀錄由公司保管,排班、考核、升遷、續不續聘也都掌握在雇主手上,勞工要蒐證本來就困難,還可能因為擔心飯碗而不敢爭取。雙方名義上是簽約的平等當事人,實際上談判籌碼相差懸殊。法律把舉證責任移到握有資料、又居於優勢的雇主一方,正是要把這個落差拉平一些。 -
3
其他選項對不上
(A) 性別歧視處理的是因性別而受到差別待遇的問題,本題爭的是加班認定與舉證,和性別無關。(B) 維持基本生活水準對應的是基本工資這類制度,重點在薪資夠不夠過日子;本題不是嫌工資太低,而是該給的加班費有沒有被認定。(C) 童工保護針對的是未成年勞工的工作時數與工作性質,題幹裡完全沒有出現未成年人。 -
4
收在制度用意
出勤紀錄推定為加班、由雇主負舉證責任,正是因為勞資之間本來就權力不對等;法律必須主動往較弱的一方偏一點,勞工的權益才有機會真正落實。答案選 (D)。
答案
(D) 平衡勞資雙方之間權力不對等的關係
關鍵觀念:#勞動事件法 #舉證責任 #勞資關係
常見卡點
不少人選 (B),理由是「加班費也是錢,跟生活有關」。但選項要對到的是立法時的考量——這條規定沒有訂任何金額,只調整了舉證責任由誰負擔,動到的是雙方的地位而不是薪資水準。看到這種程序性的規定,先想權力關係,別急著想錢。
你這次在荒野走了 0 題,活過 0 題。
你不是不會,只是還沒找到入口。
登記居民,城市會記住你走過的每一步:
- 每一題的作答與存活率
- 你常受傷的危險地帶
- 走過哪幾片荒野、抵達城門幾次
免費・30 秒・送 20 枚圖圖幣
還是卡住嗎?
📸 上傳你的算式,法治獅幫你找出是「哪一步」開始錯的——不只給答案,一步步教到你會。
直接丟一題試試 →免費試用,不用先註冊;要送出時再登入即可・或先註冊領 20 枚圖圖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