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學年鷺江國中第2次段考數學 第12題 詳解
標準分解式表示最大公因數與最小公倍數 · 填充 · 題目出處: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定期評量 數學科(新北市立鷺江國民中學)
答案(1) (2) (3) 看逐步解析 ↓
題目
求下列各式,用標準分解式表示,不必乘開:
(1) ?
(2) ?
(3) ?
(1) ?
(2) ?
(3) ?
逐步解析
-
1
最大公因數取最小次方
用標準分解式求最大公因數的規則是:把三個數「都有」的質因數挑出來,每個質因數取最小的次方。這三個數都含有 、、,所以三個質因數都要處理。 -
2
第一小題逐項取最小
的次方依序是 、、,最小是 ; 的次方依序是 、、,最小是 ; 的次方依序是 、、,最小是 。所以 。 -
3
第二小題取最大次方
求最小公倍數的規則相反:把出現過的質因數都收進來,每個取最大的次方。 取 次方、 取 次方、 取 次方,所以 。 -
4
第三小題先分解
第三小題的兩個數還沒分解到底,要先拆成質因數的次方:;。 -
5
第三小題取最大次方
兩數合起來出現的質因數有 、、。 的次方是 和 ,取 ; 的次方是 和 ,取 ; 只出現在第一個數,次方是 ,直接取 。所以 。三小題的答案依序是 、、。
答案
(1) (2) (3)
關鍵觀念:#標準分解式 #最大公因數 #最小公倍數
常見卡點
有兩個關鍵。第一,方向不要記反:最大公因數取「共同質因數的最小次方」,最小公倍數取「所有質因數的最大次方」。第二,只出現在其中一個數的質因數,求最小公倍數時一定要收進來,像第三小題的 ;但求最大公因數時不能收,因為另一個數根本沒有那個質因數,次方等於 ,取最小當然是 。還有,、 這種沒分解完的式子,務必先拆成質因數再比較次方。
還是卡住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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