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topiaTutopia 解題方城市 免費試用

112學年鷺江國中第3次段考數學 第4題 詳解

方程式的解定義判斷 · 是非 · 題目出處:112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3 次定期評量 數學科(新北市立鷺江國民中學)

答案看逐步解析 ↓

題目
方程式中,未知數所代表的數,若能使等號兩邊的值相等,稱此數為方程式的解。

逐步解析

  1. 1

    逐字比對定義

    題目說:未知數所代表的數,若能使等號兩邊的值相等,就稱此數為方程式的解。課本的講法是:能使方程式成立(也就是左式的值等於右式的值)的未知數的值,叫做這個方程式的解。兩句話一個字一個字對過去,意思完全一樣,沒有被偷換的詞。
  2. 2

    用一個方程式檢查

    2x+1=72x+1=7 來看。代 x=3x=3:左邊 2×3+1=72\times 3+1=7,右邊 77,兩邊相等,所以 33 是解。代 x=2x=2:左邊 2×2+1=52\times 2+1=5,右邊 77575\neq 7,兩邊不相等,所以 22 不是解。判斷「是不是解」的動作,正好就是題目敘述說的「代進去看兩邊值相不相等」。
  3. 3

    這個定義對所有方程式都成立

    不管方程式長什麼樣子,檢驗解的方法一律相同:把數代入未知數,算出左式的值與右式的值,相等就是解,不相等就不是解。像 5x4=x+85x-4=x+8x=3x=3,左邊 5×34=115\times 3-4=11,右邊 3+8=113+8=11,兩邊相等,33 就是它的解。這個判準沒有例外。
  4. 4

    作答

    題目對「方程式的解」的描述與課本定義一致,敘述正確,故本題答 \bigcirc
答案

關鍵觀念:#方程式的解

常見卡點
會判成叉的人,往往是把「解」和「解方程式的過程」搞混了,覺得定義應該要提到移項、等量公理才算完整,看到題目只講「代進去兩邊相等」就懷疑太簡單。其實「解」是一個數,是結果;移項、等量公理是找出它的手段,不屬於定義。讀不順這種文謅謅的敘述時,就動手拿一個具體方程式代代看,定義對不對馬上見分曉。

還是卡住嗎?

📸 上傳你的算式,邏輯貓頭鷹幫你找出是「哪一步」開始錯的——不只給答案,一步步教到你會。

直接丟一題試試 →

免費試用,不用先註冊;要送出時再登入即可・或先註冊領 20 枚圖圖幣